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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阳光洒满高原大地 把法治理念植入群众心田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7-03 09:34    编辑: 马燕燕         

  今日视点

  全省近千名律师中75%集中在西宁、海东两地,草原牧区律师资源严重不足,有11个县律师“零存在”……律师资源短缺的老少边穷地区的群众对法律服务充满了渴望和期盼。

  这是老百姓普遍关心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也是青海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瓶颈、长期困境。

  如今,随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不断深化实施,随着一批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的到来,这一切都得到了极大改变:青海省消除了无律师县,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全覆盖,为边远牧区法律援助工作注入了活力,让偏远牧区广大群众享受平等的法律援助服务不再是梦。

  法律援助志愿者,一个承载着光荣与梦想的称号;法律援助志愿者,一个肩负着责任与使命的团队。

  2009年,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通过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最边远、最艰苦、最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去,为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这是服务于我省平均海拔4300多米的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女律师耿静芳初来高原时在法律援助手记里写下的一段话。

  在经历了高原地区带来的身体、生活习惯、语言交流等不适后,耿静芳坚守法治信仰、理想信念,践行为民情怀,初到服务地就圆满处理了一起涉及26名农民工的讨薪案件,获赠饱含当事人感激之情的“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锦旗。

  案件接踵而至,咨询者纷至沓来,那份沉甸甸的信任驱散了身处异乡的惆怅,深深爱上了这片土地。到服务地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耿静芳就受理了各类法援案件20余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作为一名光荣的‘1+1’法律援助律师,我愿为雪域高原撒播法治阳光贡献自己的力量。”耿静芳说。

  秉承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服务于我省的一批批志愿律师远离喧闹的大城市,离别朝夕相处的亲朋好友,放弃丰厚的收入和优越条件,赶赴草原牧区,克服高寒缺氧、语言不通、生活不便等现实困难,把服务地当第二故乡,积极主动担当,广泛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援助案件管理,把法律服务带到边远州县、贫困乡村,让法治阳光洒满高原大地,把法治理念植入群众心田。

  来自广东、浙江、安徽等省的志愿者律师积极牵线搭桥,建立了派出地和服务地司法行政机关常态化协作机制。来自浙江的汪红妖、内蒙古的严桂琴律师起草的《企业法律体检指南》《扫黑除恶案件法律实务指引》,为当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服务贵南的志愿者律师蔡易果,在贵南县一干就是三年,2016年服务期满后,申请成立了贵南县唯一的律师事务所;服务刚察县的志愿者律师蔡宜果和卜实,在服务期满后申请开办律所、设立分所,填补了我省两个无律师县的空白。

  ……

  十年来,124名来自全国18省(市、区)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坚守法治信仰,高擎法援精神,践行不忘初心、恪守为民的情怀,先后远赴11个无律师和律师资源短缺的县参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98件,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近9万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千余份,开展法治讲座1000余场次,培养当地法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82人,有效缓解了我省部分地区律师资源短缺的现实问题,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于瑞荣)

  视点短评

  坚守法治信仰传承法援精神

  “服务青海一年,情注法援一生”、“一年青海行,一生法援情”,这是每一位来青参与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的共同心声,也是他们追求法治,践行法律援助精神的真实表白,是法律援助志愿者与大美青海难以割舍的法援情结。

  “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是促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党和政府为广大群众带来的“法治福利”。

  “1+1”行动的开展,使西部地区,尤其是青海11个无律师县,5个无公证员县的人们,在面对纠纷时,不再感到无助,实际解决了无律师和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历经十年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在青海大地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结出累累硕果,是新时代法律人对法治的信仰、是新时代赋予法律人的新担当和新作为。

  我省“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司法部、团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司法厅的领导下,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1+1”行动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推动“1+1”行动向纵深发展,为服务脱贫攻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改善和保障民生做出了新贡献,形成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强大合力。

  “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创新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努力开创新时代“1+1”行动新局面。广大法律援助志愿者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政治学习,依法履行职责,无私奉献,苦干实干,以坚定的信念、优良的品德、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全面展示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精神风貌,为法治青海、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系统新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网络,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重任在肩,任重道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联袂携手强化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积极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营造深厚的法治氛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陈发虎)

  故事传真

  郑穗军的第九次赴约

  2018年盛夏,广州律师郑穗军第八次迈出去西北边疆的脚步,走进金色谷地、热贡艺术之乡——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时隔一年,服务期满的郑穗军,又一次向组织郑重提出申请:要继续留在青海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为当地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自2009年启动实施,至今已走过十年时间,十年间郑穗军有9次主动申请参加。“其实,2009年我就想报名参加,但错过了时间。”说起与“1+1”行动的结缘,郑穗军略带遗憾地说,因错过报名时间,2009年成为他唯独缺席的一年。

  作为全国优秀“1+1”法律援助律师,郑穗军从2010年开始参加“1+1”行动,今年已是他志愿服务的第九个年头。历时九年,牺牲与家人的天伦之乐,在边远山区默默地忍受着孤独与寂寞;放弃高额年薪,离别繁华舒适的大都市,在雪域高原、大漠戈壁承受着各种高原反应……一直有人很不解地问郑穗军:为什么要从繁华的一线大都市,跑到这穷乡僻壤来?是什么让他如此钟情于法援工作?

  7月1日,眼前这位身材看起来稍显瘦弱单薄的郑穗军接受记者采访时憨厚地说:“一个人,如果做什么事情都只固守个人利益的话,他的境界就比较狭隘。援助律师不是来享受的,作为一名律师,将法治的温暖带给大家,是我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这位从小在军人家庭成长的铮铮汉子,身上透着一股韧劲。

  法律援助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困难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曾经有一位纠结于离婚矛盾的藏族妇女,带着3岁的孩子来寻求帮助,为了帮助这位妇女,郑穗军多次在司法局藏族干部的帮助下,堵路口、堵家门,硬拉着其丈夫拉家常、讲道理、谈感情。终于,这位丈夫从最初只愿意承担6万元的抚养费,到最后支付了12万元的经济补偿和抚养费。后来,这位妇女成了郑穗军的“姐姐”,还经常带着藏族群众来拉家常,咨询法律。有一次,“姐姐”又来找他聊天,并趁他不注意时留下3000元人民币就走了,郑穗军发现后,连忙让司法局的藏族干部追上去,硬是还给了“姐姐”。郑穗军说,像这样谢绝红包的事情,在他的援助工作生涯里,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我们的一点付出,有时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对那些最无助的人来说,我们做的事情,就是天大的事情。”郑穗军说,参加法律援助这么多年,支撑他一直走到今天的,是他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收获的每个个体的感动。郑穗军初到黄南就受理了一件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属于共同犯罪。该未成年人是流动人口,与另一未成年人由于没有工作,所以产生盗窃的犯意。经过会见,郑穗军认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属于可改造之列,因此在达成刑事和解的基础上,提出缓刑建议,最后被法院采纳。开完庭后,孩子的父亲眼含泪水虔诚地站在一边双手合十,不停地对郑穗军说着“呱真切”(谢谢的意思)。虽然语言不通,但是真诚的心意却是能够感受到,在那一刻,郑穗军觉得再多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暮观长河落日圆,朝看大漠孤烟直。这番景象已经伴随我的生活八年了。我已经习惯并深深爱上这样的日子。”郑穗军在援助日记中这样写道。

  就在前几天,郑穗军如愿收到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派遣通知书,他的申请通过并将被派遣至海北无律师县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这将成为他的第九次“赴约”。

  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来,郑穗军值班接访超过8850人次,受理案件910多件,其中案件涉及群体多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权益等问题。郑穗军因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突出,屡获国家及地方各级嘉奖。

  “这么多年的‘1+1’法援志愿者工作,我已经把自己当作西北人了,我的气质已经深深地烙印上了西北汉子的风骨。”郑穗军打趣地说道。在郑穗军看来,帮助别人,也是实现自己的价值,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也因此,他希望“1+1”行动能惠及更多的地区,把法治理念和法律理想播撒到全国各地的每个角落,他也会尽他的全力,让法治阳光照亮雪域高原每个角落。(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