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海东市正式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海东市、县(区)财政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划2017年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及弥补基金收支缺口资金,确保海东市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保障全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海东市发放养老金116108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海东财政部门加强与上级财政沟通联系,认真核实上划财政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及调标资金,做好养老保险缴费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经费划转衔接工作。同时,跟进了解市本级及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市社保局拨付统筹外项目资金、一次性生活补助、艰边津贴及职业年金等2715万元,督促各县(区)财政及时上划省财政专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6867万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并根据海东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摸清发放和缴费两个底数。
经摸查审核,海东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际参保人数49320人,征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77031万元,职业年金12821万元,领取养老金退休人员13798人。(王雨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