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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利益 共促消费公平
——专访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骥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2-03-15 09:33    编辑: 马燕燕         

  消费者权益是人民利益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使命。长期以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要求,通过不断打牢工作基础、细化落实举措、健全维权机制等措施,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记者就群众关心关注的消费维权问题,专访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骥。

“3·15”宣传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记者:马骥局长,您好,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请问年主题赋予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马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如何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我认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年的年主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涵义:一是体现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遵循“公平原则”。推动年主题重点工作落实,既要推动解决消费纠纷等常态化工作,还要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以制度保障消费公平。

  二是体现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三是体现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共促消费公平是促进全体消费者的消费公平,既要推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供给,也要强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补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乡镇和县域地区消费环境的建设短板。

  四是体现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实现科学消费、合理消费,助力可持续发展。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骥带队检查药店。

  记者:今年“3·15”期间,省市场监管局主要开展哪些特色活动?

  马骥: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主要意义,在于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并以此传达消费者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获得更好产品或服务的愿望。

  今年的“3·15”活动形式更为多样、内容更为丰富、主题更为鲜明。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从舆论宣传、行政监管、教育引导、监督指导、畅通维权渠道及现场咨询服务6个方面,精心组织开展22项系列活动,内容涵盖“网络直播检查”“我省网红直播带货消费问卷调查”“2022年度冰雪旅游消费调查活动”等线上活动和“计量惠民主题开放日”“12315开放日”“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农村、进牧区宣传服务”等贴近群众的线下活动,还将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重点消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等执法活动。纪念日之前,我们还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召开了2021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通报会,形成全社会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执法人员检查市场。图片由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记者:针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维权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在促进消费维权、净化市场环境方面,将推出哪些重点举措?

  马骥: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把“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贯穿消费维权工作全过程,今年召开的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消协系统工作会议,都对2022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一是加大重点商品和服务消费领域监管力度。合理运用联动执法、联合办案、执法监管、曝光典型案例等手段,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强化“投诉转案件”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消费投诉中的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发现重大消费维权事件苗头,并依法予以处置。

  二是着力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以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为支撑,健全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取证、及时调解、及时处置,切实解决消费者关切的实际问题。

  三是引导消费者树牢健康消费理念。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消费者形成健康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记者: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将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与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一体发力,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请问今年如何将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更好结合,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马骥:去年,省市场监管局以开展“为民办百件实事”活动为载体,围绕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四大安全”监管民心工程,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联合监管等方面出台惠民利民政策20类40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04次,实施民生工程项目2类2项。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把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同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构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

  一是紧密围绕“四大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防范风险隐患,坚守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平台,推动实施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为市场注入激励约束内生机制,助力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随着“直播带货”“网红带货”等行业快速发展,请您谈谈如何加强对新型消费市场行为的监督?

  马骥:对新型消费市场行为的监督,首先要以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直播营销等消费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对商品和服务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消费调查、消费体察等工作,为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提供支持。其次要切实树立起监管权威,针对新的消费领域、消费模式、消费热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思维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强消费维权领域监管执法,加大消费领域共建共治力度。再次要加强对新型消费领域维权工作的调研,强化对新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形成规范有效的治理措施,共促消费公平,营造良好环境。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消费维权问题,请拨打12315,或关注“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与投诉。(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