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海东市打造青藏高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高地动员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会上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海东市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决定》《中共海东市委、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中共海东市委、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青藏高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高地的决定》。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放到全国民族工作全局中认识和把握,放到青海民族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放到改革发展稳定战略中部署和推动,在统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上做实功、求实效。要切实做到务实担当,绝不能有“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懈怠思想,始终保持定力、奋发有为,用心、用情、用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面建成青藏高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高地,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海东大地绽放得更加璀璨绚丽,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贡献海东力量。
会上,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颁了奖牌和荣誉证书,4名受表彰先进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据了解,近年来海东市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紧扣民族团结生命线,坚持思想引导强共识、文化引领促交融、依法治理保和谐,全市上下呈现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人民和乐的新气象,形成了独具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海东模式。(祁万强 吕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