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 惠及千家万户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0-06-22 11:02    编辑: 成忱         

  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加装电梯,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老旧小区改造成为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重要举措。

  那么,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我省做了哪些工作,今年又将如何做,改造内容有哪些,钱从哪里来?您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5万套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完成

  自2018年起,为了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节能达不到要求、基础配套设施破损老化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不断提高老旧小区住宅品质,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省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装电梯)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重大工程之中,先后出台了《青海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关于全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青海省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

  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亿元,实施完成了两万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2019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5亿元,实施3万套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除此之外,省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2018年试点的基础上, 2019年,我省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率先在西宁、海东市老旧小区中加装100部电梯。通过综合整治(加装电梯),小区住宅保温效果得到明显提升、基础配套设施得到完善、小区环境得到美化、停车位明显增加,居民出行得到便利、住宅品质和价值得到明显提升。

  今年将改造450个小区

  今年,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已全面落地,将对450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此次纳入改造计划的小区均属于老旧小区,建设年限在2000年以前,存在建筑节能不达标、设施设备破损严重、功能不全、配套不齐、居住环境较差等情况。

  为有效推进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要求,各地将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制订、优化改造方案。为加快项目进度,将进一步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并充分激发多方参与改造,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的积极性的基础上,加强与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整合安防、配套养老、无障碍设施等各部门项目,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合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加强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维修养护与管理,保障改造成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造项目既有“面子”又有“里子”

  老旧小区改造一头牵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 “确保将老旧小区改造真正落实到居民心坎上。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老旧小区实际,按照《关于全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我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内容以住宅本体、基础设施、环境提升和服务设施等综合整治为重点,采用菜单式管理,分基本类和自选类进行整治。如,住宅本体改造中基本类项目包括外墙保温、门窗更换、屋面整修、楼道整治、楼体附属设施规整和楼内水、电、气三表出户改造等。此外居民可根据需求,自选加装电梯、供热采暖系统改造等项目。

  针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的问题,改造项目有道路整治、地下管网改造、更新规范杆管线设施、整治停车设施、更新规范环卫设施、疏通小区消防通道;环境提升改造。基本类项目包括恢复、补建小区绿化、景观设施及沿街亮化、修建围墙大门、规范文化宣传设施、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理地桩地锁和废弃障碍物。

  自选类项目包括排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补建停车场、增设电子防护系统等技防和智能设施、增设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健身娱乐、休闲座椅等项目,让居民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幸福感。

  对于大家都关心的资金筹措问题,《关于全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老旧小区的改造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给予补助、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近年来,我省已出资补助7.5亿元进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今年,我省已下达《关于下达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市县)》,将为全省各市、县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补助4.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