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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校资助政策问答

来源: 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2014-07-29 10:50    编辑: 王易         

1、什么是绿色通道?

答:“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地措施。是针对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经审核对因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其暂缓缴纳学杂费,先进入学校学习,然后学校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的问题。

2、什么是勤工助学?

答: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3、资助政策体系的各项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答:对于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其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为辅解决其生活费问题。以上政策共同帮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8000元。

5、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答: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学生,奖励面占全日制学生总人数的4%。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7、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答:我省国家助学金主要是对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发放,资助面占全日制学生总人数的28%。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以分为1、2、3个档次进行。

9、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0、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取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1、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发放贷款。

1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额和利息是多少?

答:借款人每年申请的金额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

13、违约的贷款学生必须承担什么后果?

答:(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果未按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办理其他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信息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经办银行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答: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校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15、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答: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16、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不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范围有哪些?

答: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