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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14中考】中考招生录取顺序

来源: 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2014-05-08 16:01    编辑: 王易         

  2014年中考招生录取按以下程序进行:

  (1)首先进行重点高中均衡生的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填报志愿和重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重点高中学校统招生。

  (3)当重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复征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4)凡达到重点分数线但所报考重点高中志愿滑档的考生,在考生填写服从统调分配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重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将统调至重点高中有缺额的学校。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填报志愿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

  (6)当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复征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7)凡达到普通高中分数线但所报考普通高中志愿滑档的考生,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家庭住址,将统调至普通高中有缺额的学校。

  (8)均衡生招生计划未录满时,剩余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中进行录取。报考同一所学校的均衡生、统招生在录取过程中,若遇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中考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基础学科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对考生择优录取。如果依然存在相同分数,则依次按照理化总分,政史总分的顺序排序,从高到低对考生择优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9)依照考生填报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志愿,录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其中,2014年中职五年直通车专业(大专)仅限招青海省户籍应、往届考生,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依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0)选报省内高职院校、省外中专学校的考生,报名录取工作由西宁市考试院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