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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美煤业招收委培生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3-03 09:19    编辑: 王易         

  欢迎加盟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收高中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委托培养

  根据青海省经济规划发展要求,为稳步有序开展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一期建设工作,根据发展需要,现计划招收一批委培生,采用先委托培养后上岗的方式,为公司培养岗位操作技术人才。

  ——企业简介

  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由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圣雄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奥凯煤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中地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六家股东出资,于2012年1月注册成立,主要经营煤炭资源的开采、加工、销售及煤炭深加工产品的开发与贸易。

  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总投资约400亿元,计划完成600万吨/年焦化、120万吨/年聚烯烃建设规模,项目将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60万吨/年聚烯烃规模(范围包括:1000万吨/年选煤厂、300万吨/年焦化厂、30万吨/年焦炉气制甲醇、30万吨/年聚丙烯、30万吨/年聚乙烯及相关公用工程设施),适时建设二期60万吨/年聚烯烃工程。

  公司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已于2012年5月10日全面开工建设,计划2015年投产。公司依托青海省丰富的优质煤炭资源,采用世界领先、国内一流的煤化工生产工艺,将项目打造成产业链完整、技术装备水平领先、绿色环保的煤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综合项目。

  ——委托培养

  一、专业设置:

  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石油化工生产技术、高聚物生产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无机化工)。

  二、招生与培训

  一)招生

  1.高中毕业生

  1)面向青海省2010年(含)以后高中毕业生(理科优先);

  )要求:青海生源、具有青海省户口或暂住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年龄26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有志于从事煤化工事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2.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面向青海省内2010年-2012年内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理、工科毕业生优先考虑;

  3)要求:青海生源、具有青海省户口或暂住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年龄26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录取办法

  采取本人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方法。其中高中毕业生以理科生为主,文科生比例不超过10%。

  二)培训

  1.学历和学制

  培训时间一年,经委托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可发放中专文凭或结业证书。

  2.培训方式和收费标准

  本次培训为委托式培训,将纳入青海省重点项目急需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管理。培训期间的学费由政府按当地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补贴,具体按照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2009]47号文件执行。本次培训政府一次性补贴学费4500元/人/年,超出的学费及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等(3000元左右/人/年)由学生自行负担。

  三、就业和待遇

  1.培训合格的学员,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录用为项目一期生产操作技术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按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支付工资,工作地点为西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2.在培训学习期间,学生和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委托培养的学员在校期间须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若在委培期间违反学校管理规定,被学校开除的学员,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录用,学校不退委培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招生联系方式

  本次委托培养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简历投递邮箱:dmciczp@dmcic.com,请将简历投递至该邮箱并注明“委托培养”字样,招生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3月12日

  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马斌徐斌

  联系电话:0971-7160289/7160292

  传真:0971-7160281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1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