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和草原局制定的《青海省林业草原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获省统计局批复后,于11月5日印发实施,旨在全面掌握全省林草产业发展状况,客观反映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效,系统监测林草第一、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及变化趋势,为宏观决策、政策制定、产业培育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规范数据支撑。
围绕林草产业产值统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度调研、座谈交流、实地走访重点经营主体等方式,深入了解林草产业产值统计制度落实、统计边界界定、指标核算口径、数据采集方式及产业发展现状等,借鉴省外统计规范化、精细化工作经验,梳理青海省基层统计堵点难点,形成《林草产业产值统计调研报告》,为完善制度、统一口径、提升数据质量提供依据。
《制度》依托国家林草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搭建整体框架,兼顾国家统一口径与青海特色产业统计需求,细化完善本土特色业态统计内容。涵盖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指标解释、核算方法等内容的制度框架。围绕全省林草优势特色产业,设置12张专项统计报表,涵盖林草产业总产值、经济林、中藏药材、林下经济、林草特色养殖、草产业、冬虫夏草、生态旅游、林草种苗、花卉产业、产业带动效益、经营主体底数等内容。
针对国家统一规范的指标,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口径,充分利用现有数据,避免重复填报、重复统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围绕青海林草产业禀赋与发展实际,重点增补中藏药材、特色草产业、生态旅游等业态统计内容,补齐统计短板,实现林草产业业态全覆盖。同时建立“重点调查夯基、分层抽样推总、典型样本校准、多源核验控质”的数据统计与质量管控体系,统一核算标准,规范统计流程,提升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