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欣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因婚姻登记“错位”,导致妻子变“弟媳”的案件。
事情要追溯到2008年。当时马某甲(本案申请人)、马某乙兄弟在外务工,委托父亲代办两家的结婚登记。老人不识字,加上当年登记审核把关不严,当事人又没有到场核验,信息录入时出现差错,两对夫妻的配偶信息互相登错。日子一年年过去,两家人正常生活,一直没有发现证件里藏着这个错误。
今年7月,马某甲夫妇到银行办理贷款,工作人员比对信息时发现,结婚证上的配偶信息和户籍信息对不上,业务办不了。反复核对之后,这个埋藏了十八年的误会才浮出水面。8月,马某甲向化隆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监督申请。
“接到申请后,我们仔细梳理这起陈年旧案,多方调取原始婚姻档案、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户籍档案等,上门和当事人、知情人核实情况,一点点还原当年的经过,确认这是婚姻登记环节审查疏漏造成的错误。”刘欣说。
查清事实之后,检察机关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更正错误登记信息、换发结婚证,同时开展同类问题排查,完善登记审查流程。民政部门积极落实整改,9月完成信息更正,为两对夫妻重新颁发了合法结婚证,错位十八年的婚姻信息终于归位。马某甲夫妇的贷款也于当月申请成功。
民政部门以该案为契机,在全县开展婚姻登记领域问题排查,补齐登记审查工作短板,促进行政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
这起案件的妥善化解,不只是帮两个家庭纠正了登记信息,也是一次有温度的行政监督。化隆检察立足“检护民生”,从群众的烦心事入手,用精准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全力守护老百姓的每一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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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张晓英;
总监:薛军;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