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青海省民政厅对健全近亲属备案、救助金卡折代持监管作出安排部署,从源头上防范“人情保”“关系保”,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筑牢救助资金安全防线。
青海全面建立专项台账档案,严格执行县乡事前备案,将县乡救助经办人员(含政府购买服务经办人员等)、村(居)干部全部纳入备案范围,对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享受救助的落实“双报备”。依托监测平台对备案对象重点监管,实行全覆盖入户核查,落实经办人员回避、市级提级核查机制,对隐瞒不报、优亲厚友问题严肃追责,从源头上遏制“人情保”“关系保”,推动社会救助审批更加阳光规范。
明确救助资金坚持本人持有原则,仅对年老、重病、重残等特殊对象,凭书面委托、乡镇审核后才可开展代持,严禁强制代持行为。乡镇建立代持专项档案,落实台账报备、收支记账、村务公开制度,把代持对象纳入巡访探视重点,动态核查资金使用及代持履职情况,及时处置违规问题,切实守住救助资金安全底线。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