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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创新推行林草项目“五位一体”管护模式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宋明慧    发布时间:2026-10-22 06:10    编辑:管理员         

10月19日,记者从全省林草领域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省林草项目后期管护办法(试行)》明确各类林草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后常态化管护要求,坚持分类施策、分区管控思路,区分林地、沙化封禁区、湿地、草原四大管护类型设定差异化措施,创新推行林(草)长制+人防+技防+工程+执法“五位一体”管护模式。

青海兼具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多重生态系统,各地立地条件、管护难点差异显著。《办法》打通全链条闭环,向前衔接项目验收移交环节,明确15个工作日的移交时限,按权属划分国有林场、乡镇政府、村集体等接收主体,从制度上破解“重建轻管”。新造林、幼林地落实不少于3年连续抚育,严控牲畜啃食;沙化土地封禁区、生态脆弱区实行全年禁牧,重点管护沙障、围栏等固沙设施;湿地修复区域修复周期内全域禁扰,同步开展水文、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评估达标后依规有序开展适度利用;草原管护衔接现有草原修复管护相关制度。

整合各级林长、护林员,数字技术、工程设施、执法监督等,实现国有林场示范引领。集体区域鼓励合作社、农牧民参与管护,依托巡护App、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数字化手段,根据生态脆弱程度动态调整巡护频次,高火险区域、重点沙区、湿地核心区加密巡查,做到因地制宜、精准管护。持续强化保障支撑,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优先聘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群体担任护林员,推动管护工作从“零散化”向规范化、长效化转变。

始终坚持生态惠民导向,以公益岗位设置确保群众通过参与巡护、设施维护获取稳定报酬,鼓励集体林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民自建自管等管护模式,支持农牧民承接集体林草地管护任务,同时将管护机制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惠民政策相衔接,明确集体和个人权属林草地的管护权益,让群众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持续获得生态收益。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