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检查组赴玉树藏族自治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同步开展第31届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并围绕野生冬虫夏草资源保护管理和无废城市建设两项立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检查组深入青海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玉树生态司法实践展示中心,玉树市污水处理厂,囊谦县强曲流域缓冲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现场等,全面了解玉树州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水资源保护、青藏高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及相关立法进展等情况。期间,分别召开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座谈会,多方收集基层意见建议。
调研检查组对玉树州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一法一条例”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立法工作提出,要深入基层摸清实情,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成熟经验,以扎实调研推进科学立法;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听取各方利益诉求,以广泛凝聚共识推进民主立法;要严格对照相关上位法规定,确保条例内容不抵触、相衔接,以法治统一推进依法立法;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强化协同联动,确保两项立法任务高质量完成。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