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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四部门联合出台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新政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丁玉梅    发布时间:2026-08-06 06:35    编辑:管理员         

  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明确2026年青海省实施三项惠企利民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底。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优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主动推送确认领取及政策信息。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政策执行期内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对取得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次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