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我省累计落实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6.91亿元,较上年度增加8980万元,同比增长14.93%,再创新高。目前,投资计划已下达至全省27个县(市、区),支持151个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创造1.7万个就业岗位,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2.8亿元,预计务工群众实现人均增收1.65万元左右。预计培训超1万人,设置公益性岗位超170个。
今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动农牧民群众就业增收工作要求,始终坚守“赈”的初心,持续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强化项目支撑,积极争取衔接,注重落地见效,以更大力度扎实推进以工代赈各项工作。
(一)强化衔接争取,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频次,积极争取政策倾斜支持。业务处室紧扣以工代赈专项支持重点和资金投向,按照“集中连片、集中实施”要求,会同各市州梳理形成全省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调整、滚动储备。同步研究确定了11个以工代赈重点县(重点储备县),并聚焦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小型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领域精准谋划布局。同时,全面推广“村民自建”新模式,进一步释放以工代赈在稳就业、促增收、惠民生、强基建等方面的叠加效应,切实激发农村群众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
(二)强化内外联动,夯实谋实项目储备。建立健全与农业农村、水利、住建、林草、交通等部门的以工代赈厅际联席机制,全面摸排重点群体分布、相关基础设施需求及既有渠道投向,同步加强委内业务处室对接,进一步体现以工代赈项目的独立性和精准性。从严落实“省负总责”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以工代赈项目审查评分表,组建由业务处室和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构成的省级项目审查组,重点围绕项目前期要件完备性、建设内容合规性、建设标准规范性、项目造价和劳务报酬合理性等方面开展集中审查,为项目顺利争取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督导培训,力促群众就业增收。坚持“事前介入监测、事中动态监测、事后跟踪监测”全流程管理机制,采取“四不两直”与解剖麻雀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全省7个市(州)11个县(市、区),对2026年已开工的以工代赈村民自建项目开展全过程监测评估与蹲点调研。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组织业务骨干深入施工一线,与务工群众、村级组织及乡镇干部“面对面”交流,重点围绕项目谋划、申报流程、自建规范、务工组织、报酬发放、资金监管及安全施工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解读,切实提升基层实操能力。此外,将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全面纳入《青海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项目清单》,为后续数据追溯与绩效监管提供刚性支撑。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聚焦资金保障、劳务报酬发放、工程质量管控、风险隐患防控等核心环节,督促指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持续强化以工代赈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