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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第11号)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10 07:07    编辑:管理员         

  根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2026年6月至8月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依照《监督法》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电话:0971-8457033(兼传真)

  电子邮箱:qhrdhzw@163.com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