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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持续规范养老机构失能护理基本服务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王宥力    发布时间:2026-05-28 06:26    编辑:管理员         

  5月27日,《养老机构失能护理基本服务规范》青海省地方标准出台,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填补了我省养老机构失能护理地方标准的空白,以此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

  《规范》明确轻度、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四类评估表,覆盖失能护理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评价、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辅助、心理慰藉等内容,并重点细化生活护理、基础医疗护理、安全防护、感染防控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

  这项标准的出台,为全省养老机构开展失能护理服务提供了统一的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养老机构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行为,有利于推动我省失能护理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引导养老机构优化服务模式、加强人员培训、完善设施配置,切实保障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目前,省民政厅已经在线上线下开展标准解读宣传与培训,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全面掌握标准内容。督促全省养老机构对照《规范》开展自查整改,推动标准融入日常服务和管理。同时,把《规范》执行情况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问效,确保《规范》落地见效,切实增强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