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32778万元,较2025年同期增加3322万元、增长11.28%。目前,投资计划已分解下达至全省8个市州,重点支持17个县(市、区)实施的56个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通村入户道路硬化、河道沟渠整修等工程。
本批项目计划组织8700余名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涵盖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3400万元,明确要求各市州牢固树立“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理念,全面推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模式,充分吸纳县域内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在推进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的同时,积极拓展劳务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方式,进一步延伸和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综合效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坚持“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原则,会同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编制了《青海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6—2028年)》。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将督促指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严把项目程序、务工组织、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四关”,强化全过程监测调度与闭环管理,及时分析研判、查漏补缺,规范高效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