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40条,包括总则、专利促进、专利保护、专利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此次修订的《条例》紧扣产业“四地”建设,围绕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牧等重点特色产业,明确压实专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强化高价值专利布局中的主体责任,推动青海资源优势加速转化为技术优势、产业优势,全面提升产业附加值与核心竞争力。通过设立青海省专利奖、将专利指标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体系等硬核激励措施,引导专利工作从“数量积累”向“质量提升”全面转型。同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完善职务发明管理制度,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潜能与创造活力。
《条例》聚焦专利转化堵点,推行“专利+标准”融合模式,加速专利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实现产业化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金融产品,政府积极探索建立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为企业创新“输血”、为专利转化“赋能”。同时,立足全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实际,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专利“大保护”格局,推动建立健全统一、高效、便捷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各类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服务的多元需求。
据了解,现行《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自2010年施行以来,在规范全省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增强社会各界专利运用和保护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授权专利4.37万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1323件,占发明专利有效量的35.17%;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6.34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3件,申请PCT专利96件。
(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