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3月25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对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提出硬性规范要求,明确价格、质量、计量、经营四大方面红线,各级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此次提醒告诫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成品油市场运行实际,聚焦经营环节中的关键节点,向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提出明确要求,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告诫函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不折不扣执行成品油价格规定,全面落实明码标价义务,清晰标示油品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关键信息,严禁在标价外加收未标明费用,杜绝利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遏制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油价等行为。
在油品质量层面,企业需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把控成品油采购源头,确保油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成品油,不得擅自添加违规添加剂、销售非标油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计量管理方面,企业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等计量器具,且所有加油机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擅自改动、拆装加油机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保障每笔交易结算精准,维护交易公平公正。
同时,企业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立即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自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市场巡查与执法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企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良好秩序。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