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新质生产力是“十五五”时期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明确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置于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中心环节。这一战略定位,意味着必须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回望过去的“十四五”,青海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已经奠定了重要基础。这不仅体现在创新要素向企业的高度集聚——全省研发投入66.2%源于企业,研发人员54%集中在企业,企业授权专利占全社会专利数65%;也体现在富有活力的创新主体梯队正在成型——截至去年12月,青海科技型企业达到848家,高新技术企业303家,其中培育出担当标杆的科技“小巨人”企业21家。企业在科技创新中不仅是人员和资金的投入者,更是重大技术攻关的主导者和主要贡献者。
企业主体地位得到强化,企业的创新活力直接转化为引领产业发展的硬实力。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量产3微米极薄锂电铜箔,直接服务宁德时代、比亚迪等龙头形成产业链,强化了青海在新材料领域的话语权;青海丽豪清能股份有限公司攻克11N级超高纯多晶硅技术,则让青海在光伏上游材料领域占据了价值链的高端。企业的崛起,标志着青海创新生态从“资源依赖”转向“创新驱动”,用实际证明未来五年持续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是青海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核心动能。
面向“十五五”,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需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是机制深化,推动由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出题”的“揭榜挂帅”常态化,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让关键攻关任务更贴近市场。另一方面是资源集聚,推动人才、资金、数据等关键创新资源向企业有序流动,支持企业建设更多高水平研发平台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更精准的梯队培育进一步厚植创新生态,在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的同时,着力扶持一批在细分领域掌握独门绝技的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瞪羚企业,成为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强链补链的关键支点。
让企业真正转变为科技创新的“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才能将企业的创新活力彻底激发,使之成为新质生产力澎湃涌动的核心源泉,驱动青海高质量发展。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