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公布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简称“山水工程”)第三批16个典型案例,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项目”作为青海省唯一项目成功入选,为全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再添实践样本。
据介绍,2017年,门源回族自治县启动大通河流域(门源段)环境整治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涉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流域环境整治与功能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地质灾害治理、“环保+农业”发展模式示范等5大类23小项建设内容,总投资6.41亿元。
实施过程中,州县政府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多方面有机联系,以提升大通河流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为目标,以试点项目为抓手,以农业面源治理协同推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为突破口,按照“宜山则山、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治理原则,统筹推进矿山治理、水域保护、环境整治、植被恢复等工程,实现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整治修复全覆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覆盖、县乡村三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