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6日召开的“‘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场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全省法院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通过审判机制创新、司法保护强化、修复制度完善、治理体系优化四大举措,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高原绿水青山,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迈上新台阶。
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突破。印发《关于环境资源执行案件管辖的意见》,全面推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案件审理与执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创新建立“三合一”归口专业化审理机制,彻底打破地域限制,让生态司法保护更具系统性与协同性。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730件,专业化审判模式大幅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为生态保护提供了高效司法保障。
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持续加码。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全省法院重拳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先后审理索某某非法猎捕野牦牛案、马某某等人非法猎杀745只藏羚羊案等典型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形成强力震慑。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2022年联合开展青海湖裸鲤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放归鱼苗156295尾;成功办理杰某某等人非法猎捕雪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令赔偿生态损失20余万元,有效修复受损生态资源。
生态修复与赔偿制度落地见效。坚持“保护与修复并重、惩罚与教育结合”原则,通过判处公益诉讼赔偿金等方式,推动行为人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三类案件96件,在可可西里管理处索南达杰保护站、祁连山国家公园国家长期科研基地等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警示教育、宣传、修复等各类基地,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作模式,实现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与法治宣传双重成效。
协同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全省法院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同配合,联合签署执法司法衔接意见,推动构建跨省重要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增长态势,及时报送专项报告、制发司法建议,精准破解治理难题。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