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青海省出台《技能人才最低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丁玉梅    发布时间:2025-12-25 07:08    编辑:管理员         

  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技能人才劳动报酬权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总工会联合制定印发《技能人才最低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此举旨在引导和推动企业与技能人才就最低工资标准开展规范、有序、有效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正常增长机制。

  《示范文本》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明确协商主体、协商程序、合同变更与终止等核心环节。其突出特点在于,明确将技能等级、工作业绩、创新贡献等要素作为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依据,强化技能价值激励的导向作用。

  据悉,《示范文本》注重可操作性,结构清晰、条款明确,为企业、工会和技能人才开展协商提供实用指引。同时,文本着重明确工资支付形式、标准及薪酬支付保障机制,旨在切实加强对技能人才劳动报酬权的保护,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该文件的出台,是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标志着该省在规范技能人才薪酬集体协商机制、推动技能人才待遇提升方面迈出规范化、制度化一步。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