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守正创新 传承精华 青海推动藏医药标准化建设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郭靓    发布时间:2025-12-22 07:07    编辑:管理员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藏医药标准化工作会议获悉,我省藏医药发展环境逐步优化,藏医药标准化进程不断加快,初步建立国家标准引领、行业标准支撑、地方标准细化、团体标准补充的协同互补体系架构。截至目前,我省累计制定发布中(藏)医相关地方标准86项,牵头制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28项,助力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导和兄弟省份支持下,省内科技、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管、药监、卫健、医保等部门协同联动,通过政策赋能、平台搭建、力量聚合,携手在藏医药资源保护、标准制定监管、产业质量规范等方面同向发力,推动藏医药标准化工作从“零散探索”迈向“系统推进”的新阶段,各项工作取得多维度突破。政策层面,我省出台《青海省中医药条例》《青海省“十四五”中藏医药发展规划》等,将标准化要求融入临床服务和产业发展全流程,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同步出台藏医药发展地方条例。

  标准制定层面,先后填补了藏医护理、病历书写等省内空白。制定的《青海省藏药“佐太”及其原辅料质量标准和炮制规范》等,为藏药规范生产、质量控制和安全有效提供了技术支撑。联合四川、云南、西藏、甘肃等省区制定的《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梳理3036种藏医病名并规范编码,落地实施后将成为全国首个藏医药国家级分类标准。

  成果转化层面,围绕19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33个省县共建中(藏)医重点专科开展标准化诊疗,将531种3200个藏(蒙)医制剂、564项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1784个制剂在235家医疗机构实现医保支付。依托基层中(藏)医馆推行统一服务标准。

  跨区域协作层面,深度参与五省区藏医药标准化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藏医药基本名词术语标准》等标准制定,共享相关标准成果与技术文本,联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形成“标准共建、成果共享、经验互鉴”格局。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