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长期逃避执行,找不到踪迹的情况下,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来保障呢?
11月12日,由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在执行悬赏的助力下成功突破困境,找到被执行人并进行了拘留,使得案件顺利推进。
这起执行案件还要从4年前谢某某与杨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说起。2021年初,城西法院经过前期庭审,就谢某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判令:杨某偿还谢某某借款本金1400000元整;杨某向谢某某支付逾期期间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255360元(截至2021年4月20日的利息),并自2021年4月21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向谢某某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上述款项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杨某负担。
后被执行人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向城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受理后,城西法院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杨某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申报财产。被执行人杨某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且违反财产申报制度,因此城西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并对其限制消费。
在执行过程中,城西法院先后通过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杨某银行存款、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杨某名下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不动产,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谢某某部分案款。在后续工作中,因谢某某在短期内不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其申请执行的借款本息、诉讼费1212271.31元无法执行。执行工作也因此陷入了困境。
“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城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助理席锦钰说,由于当时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席锦钰介绍,今年9月24日,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向城西法院申请了执行悬赏。因传统查控措施效果有限,为拓宽财产线索渠道,我们依据申请执行人谢某某的申请,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杨某的行踪及财产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12日,城西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悬赏平台获得被执行人杨某将于当晚抵达西宁市火车站的线索,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火车站,在火车站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成功锁定杨某的行踪,执行干警向其出示工作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在前往拘留所途中,执行干警继续对杨某进行劝说,阐明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送拘体检时,杨某态度发生转变,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联系家属筹措部分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谢某某进行主动沟通,达成了初步合意。
最终,在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这起长达4年的执行案件取得了突破。“正是执行悬赏机制有效拓宽了查人找物渠道,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通过司法拘留的威慑促使被执行人转变态度,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司法温度。”席锦钰欣慰地说。
席锦钰表示,任何试图通过逃避、躲藏的方式规避执行的行为,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