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江源新闻客户端讯 11月1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东川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青海湖流域陆域污染综合整治、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土地管理、“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四季度经济运行等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强调,要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提升我省制度型开放效能。要立足青海特有场景资源,用改革创新办法培育更多新场景,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要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青海湖流域陆域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水陆统筹、综合治理,落实责任、合力攻坚”的原则,以青海湖流域陆域重点污染源防控为导向,精准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永葆青海湖碧波荡漾。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青海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强调,要统筹好市场和政府、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整体和局部等关系,在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市场调控机制、创新监管手段等方面先行先试,确保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冲刺挖潜稳增长,加强经济运行调度,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提振消费扩大投资,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统计工作,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和“十四五”圆满收官。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全省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情况报告》《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建议(草案),决定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查;审议并原则通过《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决定按程序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