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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青海省商务厅联合13部门出台成品油流通管理细则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范程程    发布时间:2025-11-10 07:14    编辑:管理员         

  11月8日,来自青海省商务厅的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商务部《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行业监管效能,推动成品油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3个省直部门,继国家新办法颁布后,在全国率先印发《青海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旨在适应新时期成品油流通管理新要求,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数智监管的成品油流通管理体系,加快推动我省成品油流通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数智化新阶段。

  《细则》共九章六十四条,涵盖总则、成品油批发仓储备案管理、零售经营资格许可、企业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急保供、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并附有《青海省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备案工作指南》和《青海省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办事指南》两个附件,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清晰指引。

  零售经营许可方面,《细则》延续并完善了我省创新实施的“四证合一”改革成果,将商务部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应急部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象部门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和卫生健康部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整合为成品油零售经营综合许可证,推动实现“线上办理、电子存档”,大幅简化申办流程,为企业减负增效,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

  智慧监管方面,《细则》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青海省成品油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对成品油批发、仓储、运输、零售全链条数据的实时追溯与动态监管,提升行业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为市场调度和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应急保供机制方面,《细则》依据《青海省成品油调度协调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在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全省成品油应急保供体系,保障市场供应稳定有序。

  《细则》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青海省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成品油流通行业朝着更安全、更高效、更规范的方向高质量发展。

  (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