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在青海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卫生健康专场上,青海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积庆介绍,省药品监管局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协同,从多方面强化药品监管,推动“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协同联动机制持续完善。青海完成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疫苗规划系统等与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实现医保数据比对排查执业药师挂证线索,合力推进药房管理与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同时,联合多部门将150种中藏药饮片、531种藏蒙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扩大群众用药保障范围。
藏医药发展与制剂管理提速。省药品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青海名方”遴选,首批4个品种正公示,年底将完成确认,推动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修订医疗机构制剂备案细则,优化医联体、医共体内制剂调剂政策,加强监管。此外,出台藏药制剂名称翻译原则,制定中(藏)药饮片临床应用指南,规范432种饮片使用,统一藏蒙药材炮制方法,推进藏医药标准化建设。
药品质量监管不断强化。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聚焦重点区域、环节与品种开展整治,截至目前,累计检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12778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5起,罚没款近500万元,移送刑事案件2起。2025年完成药品抽检1042批次、医疗器械317批次、化妆品755批次,实现省内生产企业和在产品种抽检全覆盖。
下一步,青海将持续深化“三医”协同,重点强化农牧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药械质量检查,严查过期药、回流药等问题;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防范小程序、直播带货等新业态风险;对特殊药品、集采品种开展全覆盖检查与抽检,坚守药品安全底线,保障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