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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青海海南州以地方法规保障可持续发展
《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
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顾植霞 拉毛措    发布时间:2025-09-18 07:19    编辑:管理员         

  9月17日,海南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精神,以法治手段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固化创新成果,推动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近年来,海南州在生态保护与治理、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作为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生态治理主要依赖政策推动,缺乏法律强制力和稳定性,因此,制定《条例》是示范区建设的制度基石,不仅为生态保护和产业协同发展提供法律的约束力,更是将示范区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创新。

  海南州作为西北五省区及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中唯一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自2022年7月获国务院批复以来,始终围绕“江河源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生态本底脆弱与生态保护战略需求矛盾突出、产业基础薄弱与民生持续改善需求矛盾突出等问题,强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进生态保护与生态产业协同发展,探索可持续发展新路径。《条例》共7章54条,涵盖生态保护治理、生态产业发展、民生事业发展、科技创新支撑及保障监督等方面。

  在生态保护方面,《条例》明确提出加强境内黄河流域和青海湖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推进以切吉滩、塔拉滩、木格滩为主的防沙治沙工程,修复治理生态脆弱区和重度沙化区域,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生态产业方面,《条例》鼓励发展牦牛、藏羊、青稞、油菜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大数据、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等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以青海湖、龙羊峡、黄河为主的文旅品牌质量。

  民生领域,《条例》对社会保障、创业就业、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作出明确规定;科技创新部分则强调政府需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和人才培育。同时,《条例》还设立容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为示范区建设营造宽松有序的政策环境。

  海南州副州长索朗德吉表示,制定该条例是海南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在全国1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中,海南州率先以立法的形式固化创新成果。

  海南州将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州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聚焦生态保护、绿色产业和民生改善三大领域,着力打造江河源区生态保护与治理引领区、高原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样板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有效实施,推动示范区建设走深走实,为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