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近期关注

预付款“消费陷阱”要谨慎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一丁    发布时间:2025-09-17 07:42    编辑:管理员         

  您是否遭遇过这样的“消费陷阱”:充值了一张卡,结果商家“翻脸不认人”“办卡易退卡难”“卷款跑路”。随着“十一”、中秋假期的到来,又到了市民消费的高峰期。9月16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消费高峰期,发布消费者使用预付方式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预付陷阱,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购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谨慎选择商家。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前,一定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稳定的商家,理性消费,认清自身实际需要。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避免一次性预存大笔金额,单次充值不宜过多,不轻信各种优惠活动。

  认真审阅合同。预付式消费应与商家签订正式合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确保合同可随时调取查看。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仔细了解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限制和退款条件等信息。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对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要当场提出异议并拒绝。

  保留消费凭证。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要注意保留证据,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保管好每次消费打卡记录,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每次消费后都要仔细核对所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及时掌握卡内余额变动。除此之外,消费者付款时要使用商户专用收款码,拒绝私下转账。

  提升维权意识。消费者如遇消费纠纷,及时找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