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记者从青海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获悉,我省出台《青海省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办法》明确了实施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的范围包含高耗水工业中的火力发电、选煤、煤化工、建材、钢铁、石化和化工等行业,高耗水服务业中涉及宾馆、游泳场馆、洗车场所、洗浴场所、高校、室外人工滑雪场等行业。
《办法》的出台与实施,是青海省积极应对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通过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压实用水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执行监管力度等多方面措施,引导用水单位转变用水观念,采用先进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在《办法》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实现黄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