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范围内共划定613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55个、重点管控单元177个、一般管控单元81个,制定了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及资源利用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面实施分区分类管控。”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侯天民在6月25日举行的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第二季度例行发布会上介绍。
据了解,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构建全省、五大生态板块(三江源地区、泛共和盆地、祁连山地区、柴达木盆地、河湟谷地)、市(州)、县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一单元一清单”的原则,推进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突出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初步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同时制定出台加强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实行重点项目环评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通过简化环评审批流程,推行环评容缺受理,实行环评技术评估与审查同步,将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期限的三分之一,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积极构建排污许可源头把控、全过程管理、全流程监管的闭环管理体系,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并联审批试点工作。目前,全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共6668家,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1821家(简化管理1228家,重点管理593家),开展排污登记企业484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