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西宁市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为一个创建周期,西宁市2017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通过中央文明办复查测评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新一轮创建周期,西宁市积极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向上向善道德风尚建设,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推动创建工作更好反映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核和初衷,逐步推动从“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的深刻转变,城市品质与市民素质实现相促进、双提升。
西宁市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深入了解群众意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大力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活动。用好“有诉必应马上办”机制,依托文明西宁随手拍、问卷调查、网络民意测评等载体和方式,广泛征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持续深化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窗口服务、基础设施、市场环境、物业服务、旅游环境提升整治等工作,全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形象逐步提升,市民素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