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工作要求,通报我省执法检查方案,听取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林草局等省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部署启动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指出,全省上下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战略目标,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有效贯彻实施森林法,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
检查组强调,要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森林法,依法培育好、保护好、发展好森林资源。要把握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情况、地方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贯彻实施法律制度情况以及近年来我省涉林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检查重点,依法有序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实施办法,严守纪律规矩,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据了解,检查组将于5月至7月赴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进行检查。以“保护森林资源 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第30届“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将同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