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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西部地区率先制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释义责任清单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王菲菲    发布时间:2025-01-08 07:13    编辑:管理员         

  1月7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对西部地区从事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政策。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以下简称《产业目录(2025年本)》)。为推动《产业目录(2025年本)》落地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在西部地区率先制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青海省释义责任清单》。

  其中,对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青海部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共计934条,逐条进行了释义分工,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形成部门协同合力,让服务“多跑步”、企业“少跑腿”,以优质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打通服务企业“最先一公里”和落实政策“最后一公里”。

  新修订《产业目录(2025年本)》中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青海省部分达36条,较上一版新增9条,突出体现在能源生产供应、氢能装备制造、天然饮用水开发、低空经济、有机肥生产、高性能碳纤维及制品的开发生产、特色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为我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加快发展“青海版”的新质生产力增添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