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等22个部门共同印发了《青海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为全省流动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旨在持续缩小流动儿童与户籍儿童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差距。通过安排14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梳理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共21项具体关爱服务项目“青海清单”,为各地各相关部门提供了详细的工作指南。
根据《实施方案》,青海省将致力于优化健全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确保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推动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到2026年,青海省将实现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包括儿童信息台账的精准化、基层基础的坚实牢固等。到2035年,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将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将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将得到全面保障。
为确保《实施方案》有效实施,青海省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级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统筹利用政府、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等各类资源,坚持在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实践探索和总结经验中不断提升关爱保护质量。青海省还将推动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平安青海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等工作中统筹推进,以形成工作合力。
《实施方案》还强调,要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儿童的良好氛围。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青海省流动儿童提供了更加全面、细致的关爱保护,也为推动青海省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