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0 07:12    编辑:管理员         

(2024年9月26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地方性法规:

  一、《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13年7月25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二、《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06年5月26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