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新体系,拓展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新路径,弘扬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新文化……记者近日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青海扎实推动全省少数民族医药健康有序发展,少数民族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业务发展,全省已形成以公立藏(蒙)医医院为主体、基层藏(蒙)医馆为基础的少数民族医医疗服务体系。
据了解,青海省藏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竣工投入使用,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藏医院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稳步推进。全省公立藏(蒙)医医院占公立中医类医院比例66.67%,病床占比51.27%。中医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其中藏(蒙)医馆198个,占比45%。同时,鼓励藏(蒙)医医院发挥特色优势,推广临床应用少数民族医药非药物疗法和院内制剂。设置制剂室的藏(蒙)医医院21所,占比75%,同时允许在全省医联体内调剂使用制剂,有效补充和基本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建成全省藏医药浴、外治专科联盟,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连续三年实施省级民族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一批民族医优秀人才和骨干人才。
在全国率先制定首部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将492种藏蒙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占全省藏(蒙)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71.4%。制定青海省藏医医疗机构常用中药饮片通用名称目录、临床应用技术指南等,为扩大藏医医疗机构用药范围并规范使用饮片提供依据。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应用历史悠久的藏(蒙)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我省藏(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共368项,其中纳入医保目录占比达到91%。
颁布实施《青海省藏药材标准》《青海省藏药材炮制规范》等多个藏医药标准规范,2023年正式成立青海省藏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推进我省藏医药标准化建设进程和提升标准运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实施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编印《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规范》,统一规范全省各藏(蒙)医医疗机构生产的制剂品种名称、处方组成、功能主治、使用禁忌等。实施藏医药文献数字化工程,搜集整理藏医药古籍文献3000余部,编纂完成《藏医药经典文献集成丛书》《藏医药大典》等重大藏医药文献,出版发行期刊《中国藏医药》。藏医放血疗法等14个藏医项目被列入国家和省级非遗名录。青海藏医药文化博物馆作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