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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大病保险减负功能不断增强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刘瑜    发布时间:2024-04-15 07:31    编辑:管理员         

  “缴了居民医保费,不用额外交钱,患了大病还能二次报销,医保政策越来越好了,让老百姓敢看病、看得起病了。”居民马女士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立足大病保险减负功能,聚焦群众看病贵的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不断加大大病保险资金投入力度,筹资标准从制度启动初的年人均50元提高到95元,所需资金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转,不额外增加群众缴费负担,去年基金投入达到4.2亿元,很大程度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看病就医负担减轻了

  “去年因为血胸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总的医疗费用是42万多元,看住院结算单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了23万多元,再加上医疗救助报销,自己才花了6万多元,解决了我们看病的后顾之忧,多亏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大通县参保居民林先生激动地说。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群众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制度性安排。近年来,我省不断调整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起付标准从制度启动初的单次5000元调整为年度累计1.2万元,群众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报销不设封顶线,最大限度缓解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去年,全省21.57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基金支付群众大病保险待遇4.11亿元……一项项惠民政策、一串串民生数字的背后,连着千家万户的冷暖,见证了医疗保障的“民生温度”,彰显着青海医保系统的“民生情怀”。

  加大倾斜帮扶力度,困难群众更有“医靠”

  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2022年我省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实施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报销不设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2023年,黄南州同仁市农村低保对象昂女士,患呼吸心脏骤停疾病,在青海红十字医院救治花费了60.91万元,仅大病保险报销37.33万元,占报销金额的65.29%,有效发挥了大病保险在缓解群众患重大疾病时的减负作用。

  去年,青海省困难群众享受大病保险待遇13.26万人次,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16亿元。一系列倾斜帮扶政策措施,最大限度解决了困难群众在看病就医方面的急事、难事和烦心事,让困难群众有了更多“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