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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10家单位、13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悠然    发布时间:2024-03-29 07:22    编辑:管理员         

  3月27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部署新征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我省10家单位、13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据了解,此次表彰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化隆县法律援助中心、海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同仁市法律援助中心4家单位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李钊、祁秀明(女)、韩淑萍(女)、才中(女)、吴强、昂芳(女)6名同志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西宁市司法局、门源县司法局、玉树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西宁市夏都公证处、青海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6家单位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张孝杰、阿加萨海英(女)、贾银民、王晶、李先加、韩玉录、高云山7名同志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