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青海要闻

青海省地方标准《自然灾害经济损失测算指标》正式发布实施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董洁    发布时间:2024-03-21 09:44    编辑:冯丽娟         

  3月20日,由青海省应急管理厅组织起草的地方标准《自然灾害经济损失测算指标》(DB63JH-167-2022)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是我省首部自然灾害经济损失测算方面的地方标准,填补了制度空白,为我省精准有效开展灾损评估奠定了坚实基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广泛的社会性,意义重大。

  据悉,该标准共7章29条,重点对因灾受损的建(构)筑物重置价格和农牧业经济损失测算值分区县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地震、洪涝、干旱等各类自然灾害中灾情统计和灾损评估。

  此标准的颁布实施积极响应《青海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统一了青海省各地区灾损统计和评估依据,提高了灾损统计和评估准确度,为我省灾损统计、后续救助和灾后重建提供了标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