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民检察院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自2024年3月至12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质特色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检察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品牌,持续优化我省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专项行动共分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明确五项具体措施。一是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聚焦我省热贡文化、藏毯、青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柴达木枸杞、湟源陈醋、青稞酒、畜牧产品等青海优质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领域,依法惩治民生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等机制作用,强化立案监督工作。二是认真开展知识产权民事专项监督,开展中藏医疗产品、方法、特色疗法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畅通民事监督案件来源,拓展监督服务范围。三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专项监督,重点加强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生效行政裁判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和注册商标保护领域的侵权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监管职责,保证有机农畜产品质量,原产地标准落实,地理标志名副其实。四是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依托法定领域,聚焦我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传统文化、民间艺术等重点领域,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的路径。五是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加强对电影、图书、音乐等传统领域著作权保护,聚焦计算机软件、数字版权、文化创意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重点问题,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