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方位推进重点举措落实,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的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8个百分点;全省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100%,较全国平均水平高10.6个百分点;土壤环境保持清洁稳定。
2023年,我省聚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PM_[2.5]和臭氧防治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狠抓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各项举措,淘汰燃煤小锅炉144台537.39蒸吨,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5台1552蒸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散煤14.2万户。地级以上城市PM_[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1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在沙尘引起的污染天增加18%的情况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0.2个百分点,PM_[2.5]平均浓度下降5%。
坚持统筹治理,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聚力打好黄河水生态保护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攻坚战,协同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2.33亿元,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30个。坚决打好湟水河水质攻坚战,狠抓暗访督察和重点区域节假日夜查,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小峡桥断面水质恢复至III类。完成国家要求的13条重点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等年度任务,自我加压完成其他81条河流以及湟水河所有支流排污口排查工作。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累计完成25条列入国家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黄河干流、长江、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II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平均水质为III类,青海湖等重点湖库水体优良。
加强风险管控,土壤环境保持清洁稳定。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构建“防、控、治”一体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和矿山遗留固废排查整治,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100%和99.56%。完成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26个村庄环境整治,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9.9%,可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全面完成新污染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