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5213件,同比上升38%。
筑牢法治防线,服务高质量发展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63人、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6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人,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市区三级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林某某等36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依法建议人民法院对涉案人员判决缴纳惩罚性赔偿5189万元,让制假、售假者“痛到不敢再犯”。
深入开展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批捕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224人、起诉297人。开展安全生产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利用监督办案模型发现线索197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8件。
全省检察机关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8件,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56件、控告申诉案件13件,走访企业162家,帮助解决问题56个。
着眼平安青海目标,维护安全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2365人,决定起诉6229人。
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信访7日回复率和3个月答复率连续多年保持两个100%;全链条压实首访领导包案责任,涉检重复信访同比下降43%。
深化检察听证,组织公开听证3211件,听证后争议化解率超过95%。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起诉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犯罪84人。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19件;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案件169件;办理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118件;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5件。
建立服务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三个国家公园检察一体化协作圈,共开展巡回检察95次,发现案件线索377件,立案315件,督促清理被污染河道26公里。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助推改善民生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4件,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共办理救助案件219件,发放救助金592万元,救助265人,连续四年实现司法救助省域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检察蓝”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人,支持起诉讨薪维权397件,帮助追回欠薪2690万元。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19件,发出检察建议1736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1件,其中,3年来首次对基层乡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共办理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案件100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