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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民举报火灾隐患有奖励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李延绯    发布时间:2023-12-31 07:27    编辑:管理员         

  12月29日,西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的公告:市民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属实,属于一般火灾隐患的,给予50元奖励,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给予1000元奖励。

  为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制止和惩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宁市实际,发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的公告。

  市民发现这些消防安全隐患,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消防设施类隐患,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安全通道类隐患,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妨碍安全疏散或消防救援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类隐患,建筑地下部分及人员密集场所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电动自行车类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楼道、楼梯间等部位进行充电的;建筑防火类隐患,擅自改变建筑原有使用功能,破坏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的,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举报方式包括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和来访举报。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投诉电话为12345,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举报投诉电话6333599。来信举报地址为市或各县(区)、园区消防救援机构办公地址。来访举报受理形式为专人受理,受理时间段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地点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或消防业务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