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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青海各级妇联普法宣传在行动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董慧    发布时间:2023-05-29 08:19    编辑:管理员         

  今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省妇联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坚持妇女群众在哪里民法典宣传就开展到哪里,什么宣传方式有效就用什么方式,丰富传播渠道,创新普法手段,营造全社会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让民法典真正守护妇女群众幸福生活。

  “亲姐妹也要明算账,外出打工、承包土地、民间借贷都要签合同、打条子,今天给大家讲讲民法典”。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在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尧湾村,省妇联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邱成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我省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巾帼宣讲团作用,线上线下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式民法典宣讲的同时,鼓励妇女群众自发组织、自编自演普法曲子、花儿等文艺宣讲方式,涌现出有特色的巾帼普法品牌活动。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省妇联与省人大、省检察院、西宁市沈家寨学校以主题党日形式开展小板凳讲堂第四讲活动,积极探索以联合党日活动,多部门、多形式、多维度,贯通法律、融通工作、联通基层的学法新实践。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不断提高妇联干部深度学习法律、做好日常普法和依法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能力,针对妇女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促进农业生产、服务乡村振兴的有关规定。此外,指导各级妇联组织用好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在妇女之家、维权服务站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据了解,民法典宣传月以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整合力量辐射带动,依托妇女之家、矛盾纠纷调解室、阵地等,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以会代训与领导干部讲党课、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培养一批妇联“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好妇联专干、专职网格员、党员等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着力打通学法、宣法、普法、用法“最后一公里”,推动法治宣传深入妇女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