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聚焦 做实代表工作
奋力谱写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人大篇章
杨逢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这些重大要求为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方向引领。
一是聚焦“思想建设”这个根本,厚植代表讲政治的底蕴。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代表学习培训的首要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代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切实加强代表纪法教育培训,督促代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带头作用。
二是聚焦“密切联系”这个关键,践行代表为人民的承诺。将“三联系”办法深化拓展为“六联系”制度,构建多元一体联系格局,支持代表经常性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开展“两室一平台”建设提质、提效、提能、提标行动,打造覆盖更加广泛、群众更为便捷、代表更易履职的新阵地,推动代表接待日、活动月、主题季与代表进“两室”相融相汇,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两室”示范点,让“室站常用、代表常来、实事常办”成为常态。落实落细代表议案建议“五个二”机制,鼓励支持代表围绕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重点任务、重点领域,提出议案建议、立法建议,充分发挥代表的职能作用。坚持代表建议工作“大督办”机制,继续开展全省性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督办领办代表建议工作,真正把重点代表建议转化为社会治理良方。
三是聚焦“知情知政”这个前提,提升代表善建言的底气。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实现基层代表在任期内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完善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拓展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的深度,发挥代表在立法智库、立法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预决算审查监督等活动,助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主动向代表寄送公报、总结、简报、信息等资料,全力畅通代表知情渠道,为代表更好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条件;加强同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协商确定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等人选,积极邀请代表考察调研、参加座谈,更好发挥代表监督、支持和促进工作的作用。
四是聚焦“服务保障”这个重点,夯实代表勤履职的基础。制定出台《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进一步明确报告方式、细化报告内容、规范报告程序,保证每位代表在届内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面对面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完善履职档案,全面、详实记录代表在任期内履行职务的情况,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促使代表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不断推动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优化履职环境,加强与代表选举单位的沟通,协调代表所在单位尊重代表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必要保障;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代表执行职务的事迹,提高社会各界对人大代表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优化代表执行职务的外部环境;认真听取代表履职需求,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以法治保障民生福祉提升
尼玛卓玛
党的二十大深刻论述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开启了保障和提升民生福祉的新征程。我们必须通过更深更细的学习领会,才能在工作实践中落地落实。
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的理论升华。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更突出的位置并作出一系列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回答了“如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了我们党对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我们党推进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献。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建设法治的坚定决心,鲜明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充分证明了我们党不仅敢于革命、善于建设、勇于改革,更加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进一步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格局,首次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进一步深化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正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体现公平的法律制度,发挥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功能,使法律及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始终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推动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实践的制度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在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中保障和提升民生福祉。作为人大工作者,更有责任、更有使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保障提升民生福祉的生动实践。一要立好人民的法,坚守为民初心,站稳人民立场,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呼应群众需求,在制度设计上回应群众期待,在立法方式上坚持群众路线,继续探索“小切口”精细化立法方式,以一批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民生领域立法项目推动民生发展。二要监督好为民的事,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聚力老年人、就业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推动政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心用情解决好民生突出问题。三要服务好人大代表,全方位服务代表履职,全覆盖收集社情民意,全过程开展代表工作,搭建和强化履职平台,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探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加强改进代表建议工作,促进问题解决率和代表、群众满意率“双提升”。四要做好决定任免,及时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制度上保障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强化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培训和任后监督,依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强化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推动践行为民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