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青海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1 15:28    编辑:易娜         

  2022年,青海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法治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立法、执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依法组织打好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住经济大盘攻坚战、守住安全底线保卫战,结合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坚持强基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推进良法善治,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坚持立改废并举,高质量完成2022年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6部,修改5部,废止4部。制定颁布政府规章1部,修改3部,废止2部。对121部行政管理类地方性法规和71部政府规章进行专项清理。组织开展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58件,审查率100%;备案审查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7件,纠错16件。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五次全面清理工作,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总数精减至2347件。

  三、规范决策程序,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水平

  严格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公布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年内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26次、研究议题157项,全部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贯彻落实《青海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累计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92件。推动实施《青海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1100余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项研判、重大项目论证咨询等工作。

  四、坚持多措并举,着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大力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专业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开展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规范执法人员履职行为。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法院判决败诉行政案件执法过错责任人予以问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

  五、坚持深化改革,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655项)》和《青海省37个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2022年版,4741项)》,构建形成衔接国家、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体系。相继出台实施218条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出台127项硬核举措,全面构建“1+N+M”营商政策体系,着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整合运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热线接通率和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6%以上。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妥善预防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抓好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落实,细化制定33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两单四表”,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全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依法严格排查整治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率、录入率、整治率均达100%。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高效稳妥应对大通“8·18”山洪和互助“9·01”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建立叫醒叫应机制,在汛期高频次调度指挥,提前转移20余万人民群众,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指挥能力建设,西宁市打造了全省首个应用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初步构建市、区两级融合联动的城市运行指挥体系。

  七、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持续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和智慧调解平台建设,全年累计建成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33个,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535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5.3万余次、调解26092件、调解成功26017件。加快行政复议改革步伐,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已全部由本级人民政府集中统一行使,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全年全省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81件,依法受理267件,审结240件,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八、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

  坚持把接受社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司法监督、政府层级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省政府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工作报告19个,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5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全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青海政务督查微信平台公开各类信息7000余条,重大项目建设、“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已成常态。全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权力滥用。

  九、强化科技支撑,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

  聚力数字赋能,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158项高频事项实现网上“跨省通办”。坚持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推进和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西宁市出台《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2—2025年)》,着力强化大数据基础平台等共性平台应用支撑能力。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步伐,格尔木市建成“智慧平台助力法治化城市管理”项目,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十、把握关键环节,健全法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以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督察为抓手,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验收评定和“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法治督察与调研,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制定印发《加强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指引》,着力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能力。组织17.3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高规格启动“八五”普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人民群众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新成效,但也存在个别地区“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尚不健全,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足,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等问题。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青海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