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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人 2023年医保集中缴费本月底截止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马小玮    发布时间:2023-03-19 09:27    编辑:孔令磊         

  3月17日,记者从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获悉,西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参保缴费工作自2022年9月开始,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城乡居民尚未缴纳参保费用,集中缴费期将于3月31日结束,请各位居民及时参保缴费。

  据了解,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80元。参保缴费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6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2023年7月1日后参保缴费,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并自缴费之日起6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参保的居民,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社区(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办事处、各区县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登记后再缴费,已参保的居民可直接缴费;缴纳医疗保险费时,务必仔细核对缴费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缴费金额等关键信息;若发现信息系统显示的缴费人身份信息与实际不符,请先到参保地社区(村)居委会或镇、街道办事处、区县医保经办窗口修改后再缴费;当线上缴费渠道提示没有您的参保缴费信息时,请联系医保经办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处理后再缴费。

  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工作人员温馨提示: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开通参保缴费绿色通道,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仅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文件规定,7月1日后缴费的,如果不是文件规定的特殊群体,除要缴纳个人应缴纳的350元外,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的680元,请尚未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居民尽快登录微信或支付宝进行缴费,也可前往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